小松鼠嚇了一跳,有了魔法眼鏡後,這世界看起來完全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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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3日 星期四

聖誕裝飾也可以 2.0


其實我本來想要把標題取成「不要小看糖之國的聖誕老公公」。
這是在 Sugar Land, Texas 的一個家庭聖誕裝飾,有趣之處在於他們同時架設廣播電台,播放聖誕歌曲,路人只要依照他們家門口的標示,將收音機調到指定頻道,就能收聽到他家自設廣播電台的歌曲。
他們的廣播訊號發射器,應該功率不大,不過小小的創意和少少的花費,就足以讓他們家成為一個小的觀光景點了。(左圖其實是他兄弟家的裝飾,本來打算放上他家的影片,但放上後發現解析度太差,效果不好)。
不久前造成一些小轟動的大中至正 2.0, 其創意當然有趣(1, 2)。但是想一些我們自己真正有可能辦到的點子,其實更有趣。
就大中至正/自由廣場這個東西,真的要掛上 LED 是超過我們一般人的能力。但是配合光影魔術呢?我們可以找一群人,在晚上的時候利用雷射筆,在「自由廣場」的牌子上做些修正呢?比方在前面加個「不」字、這個對某些群眾來說,應該是可以達到他們的意圖的。而且如果因此被逮捕或者驅離,反而更有點嘲諷的意味。當然也不用一群人,一個人拿很多隻雷射筆,或者用一台投影機也可能可以。但是你真的做之前,要自己去查這個到底有沒有犯法。不過各位有印象的話,可能還記得之前中正紀念堂變身 LV 行李箱這件事。
另外一個可以做到的,就是在自由廣場的門口放一塊小 LED 板子(或任何可以寫字的板子),利用視角借位,用小板子遮住匾額,提供遊客拍照,讓遊客可以任意選擇喜歡的字樣,還可以列個排行榜。這也是辦得到的(或者標籤雲,更 2.0 一點)。另外,賣賣雷射筆也行。總之,這樣才有獲利模式。
回到聖誕裝飾。我覺得這個裝飾也可以從廣播(1.0),進步到互動(2.0)。他可以開放聽眾 Call in 點歌。當然點歌可以收錢,但是所有收費捐給慈善機構,才符合聖誕節的精神。門口的牌子也可以換上 LED 動態資訊,畢竟聖誕節弄個花俏的燈飾也是很合理的。 LED 上可以顯示現正播放歌曲資訊,也可以列出點播排行榜、善心人士榜等等,增加與聽眾的互動。
另外個人的廣播播放功率有法律限制,但是可以藉由 Blog 常有的串連動作,幾個各地不同的家庭藉由網路做個串連,達到 1+1 > 2 的效果。
LED 甚至可以弄得像是個 Twitter 的東西,也不錯。如果大家也許還記得前幾年有人設立一個網站還有 webcam,讓大家透過網路來開關燈吧!也有點類似。

2007年12月12日 星期三

死亡照相機

in front of something路克在後頭看到這裡的照片和文章(即左圖,感謝bwPingu 提供
),產生了一個頭腦中的錯誤複製。想到有一個故事的點子應該也挺不錯的,那就是死亡照相機或者死亡底片。
使用方法就像是拍人配上背後的畫面(廣告或者其他)。然後照片背景的文字或者影像,就暗示人未來的命運或者死法。
死亡筆記本有個缺點就是太好用了,好用到鬥智的空間反而減少到有時候有點一廂情願。所以一半就玩不下去了。
死亡照相機比較有限制、難控制,所以也會比較有趣。有時候可能會發現一個字不小心被遮住了,結果含意完全不同。還有自拍這件事情,也可以大做文章。到底人是否能掌握自己的命運?
連拍又可以怎麼玩?而相機對著鏡子拍自己,是否決定了這個相機的未來?也許能夠把「對著相機拍自己」當成一個相機認定主人的步驟。
背後意涵方面,可以搭配該文所說的「攝影師和模特兒間不對稱關係」,古代攝影會把人的靈魂抓走的迷信,「殺死底片」的說法,還有該文所說的「許多人為了得到美好的畫面四處奔波」這件事,也剛好可以象徵為了美好的未來奔波,
不過這個在絕命終結站(三?)也玩過類似的遊戲了。
加個相機的主人如果違反了某些規則,就要永遠囚禁在相機中,感覺也挺恐怖的。

2007年12月7日 星期五

小猴子、收據、開放空間、制服、牛

今天有一則新聞相當有趣。一名美國人亞當在台灣和一名林姓女子結婚,登記戶口,因為他喜歡西遊記和孫悟空,所以想要登記成姓「小」,名「猴子」。根據新聞報導,戶政人員感到為難,因太太堅持,戶政事務所才在請示內政部之後才把名字登記。
然後他們生了小孩後,也是根據新聞報導,戶政人員又為難了,怕他們把小朋友取名「小小猴子」。還好他從母姓,叫做「林零靈」,不過下一個小孩會從父姓,叫做「小西瓜」。這則新聞還挺有趣的。
雖然我對新聞中的細節一樣存疑,比方戶政人員擔心這阿兜仔會登記成「小小猴子」這件事情,實在頗有疑點。但之前那個戶政人員懷疑能不能姓「小」這件事情,也許有他的真實度。不過如同小太太所說:「哪條法律規定不能姓小?」在規則內玩創意是一種自由的。不能因為你不敢、不想或沒想到這樣做,就認為別人也不准這樣做吧。

收據事件
前不久,美國有一個有趣的的事件, 一名美國人 Michael Righi,在電子賣場 Circuit City 買完東西結帳之後,在門口店員要他出示收據。這是個美國賣場常見的現象,可能是用來防小偷或者防內神通外鬼的,雖然似乎沒什麼用,但一般人都會乖乖合作。
結果 Michael 很酷的跟店員說了一句:"No, thanks",就頭也不回的離開,走去停車場的他的車上。
店員很緊張,大聲叫他,並且找人去攔他車。雙方爭執。
Michael 其實是故意這樣做的,因為據他的了解,賣場不是公務機關,民眾有權拒絕出示我們的所有物。賣場也沒有權利擅自檢查搜索商品,因為當他付錢之後,商品已經是他的了。
Michael 向賣場人員表示,如果他們懷疑他偷竊,請報警,他會跟警方合作,不然,就讓他離開。
賣場人員不願意,攔住車不讓他走,堅持要查看商品和收據。由於車上還有 Michael 家人,所以 Michael 打電話請警察協助,因為其實店員已經有妨礙自由的嫌疑了。
沒想警察來了之後,居然先要求 Michael 給他看駕照(美國駕照就幾乎是身份證)、商品和收據(有人認為因為警察打混好好的,被這種小事叫來很不爽)。這個 Michael 讓警察看商品、收據,但是堅持只報姓名,不出示駕照。商品和收據當然都沒問題,賣場自然也沒有意見了。
不過警察再次要 Michael 出示駕照。 Michael 為了捍衛自由人權,告訴警察,根據當地法律,人民只有回答姓名的義務。他現在沒有開車,他有權不出示駕照。
接著警察因此逮捕他了。後來他當然不爽,放在網路上,上過 Digg 頭版,引起不少回應。
然後就是法庭往來。基本上呢, 最後法庭同意 Michael 的法律見解。詳細情形,可以到他的部落格看。

爬牆事件
這是我小時候的故事。當時我家有個公寓在某大廈社區。由於我出入的路徑問題,我常常翻牆而入,省了一大段路。不過說翻牆而入有點太小看當時的小松鼠博士了,我可是能翻過比這高多了的牆,大廈所謂的圍牆,其實只是腰高的圍欄。對我來說,可能還比較像是跨越欄杆。
為什麼一個社區的圍牆要弄那麼矮呢?不是很不安全嗎?
因為那塊區域,其實是因為建築法規所設立的開放空間,就是你常常可以在台北市看到樹立一塊鐵牌的那種。依據開放空間的法規和精神,開放空間是要二十四小時日夜供市民使用(合理使用)。而且要盡量靠近馬路,並設置通道。所以設立這種讓人感覺是牆,但是又可以解釋說只是欄杆的東西,心態不言而喻。
結果某日爬牆之後,就被社區某正義居民大聲指責我爬牆行為。
事實上,即使那個不是開放空間,爬牆本身是完全不犯法的。犯法的是入侵或公共危險。我的住家本來就在那裡,我本來就可以合法進入。
當然,如果牆很高,那裡又不是開放空間,那麼,一般人不會冒這個險去爬牆,所以即使沒有犯法,別人的確也可以合理懷疑你有不法目的的嫌疑(畢竟他不一定知道你是居民)。所以我也不會惹這種麻煩。
但這次情況很清楚,我的爬牆絕對合法合理,屬於憲法保障的人民自由。
接下來的情形,類似:(因為有點距離,兩方大聲說話)
正義:「那邊那個人,你怎麼爬牆!」
我:「我家也在這裡,爬牆沒有違法啊。」
正義:「可是你這樣破壞社區安全。」
我:「這裡是開放空間,本來就應該開放給所有人自由進出」
正義:「可是你這樣會帶壞小孩...」
我(當時年紀太小,方法太直接):「那我問你,爬牆為什麼是壞的?」
正義(稍微錯愕了一下,不過很快回答):「這....大家都知道的嘛,爬牆就是不對啊」
當時我溝通能力實在很弱,他在一堆群眾支持下,我在自認理直的情形下,就這樣僵持沒有結論。我實際上是沒能說服任何人。
那個時候我還不知道,其實我不一定要說服別他。我可以學 Michael 那樣回他,不然你咬我啊。
也許應該將氣氛改變、節奏弄慢,比較能讓人思考,這樣對我有利。
最後,因為我媽也勸我不要惹麻煩,所以我之後爬那裡的小牆,都會特別小心不要被看到。
十多年後,那裡的房間也賣掉了,因為要到那個大廈社區裡面搬東西(山上砍下的樹幹掉下去了),跟管理員講了幾句話,那個管理員也不知道我是誰,談話中還提到:「以前還有一個人常常爬牆進出....」
不過呢,那位顧慮社區安全的正義之士,似乎沒有發現,在十多年後的今天,圍牆還是一樣的矮,一樣的不安全。
(另外可以參考這篇「誰的開放空間」)

騎牛事件
另外一個,就是之前的大陸遊客紐約爬牛事件。一堆批評的是說丟臉,不守秩序什麼的。
然後又有人把老外也做類似的事情放在網路上,說明不單是中國人缺乏禮貌。
我的問題是,騎在牛上面照相,有什麼丟臉不禮貌的?只是因為大家都沒這樣做嗎?
應該沒有殺人放火,破壞市容,那條牛,看起來也有點強壯到不需要受到保護。
不過呢,我在網路上看到,在紐約騎牛或者任何的公開雕塑品,應該都是違規的。所以這個舉動有可能是違反法規的。但我相信大多數的人,應該都不知道這一點。
這件事情告訴我們,你雖然可以學 Michael 或者小先生耍帥玩創意,但是要先搞清楚法律和狀況。而且即使知道法律,也很可能會像他們一樣遇到麻煩。
某個雜誌還是報紙有刊出這類異想天開的法律問題。沒有律師的話,或許先去知識+問看看吧。

制服詐欺
之前有提過,有個英國的節目叫做 The Real Hustle,專門介紹詐欺手法。裡面很多詐欺都是利用人類這種「理所當然」、「大家都這樣」的心態。比方說下面這個詐欺,就是利用大家對於制服的刻板印象,還有對權威的盲目服從做的




2007年11月28日 星期三

壞狗不道德搜尋: Google 不想讓你看的圖片


有善就有惡,有光明就有黑暗,有咕狗就有壞狗。
可能很多人都知道,Google 的圖片搜尋可以設定安全選項,使用者可以選擇「高安全性」、「中安全性」或「無」。依照選項的不同,Google 會把一些他認為不好的色情圖片過濾掉。
但正所謂有光亮就有陰影,在 Google 大神教導我們什麼是合乎道德的同時,祂同時也幫我們把不道德的東西找出來了。
因此,壞狗就誕生了。壞狗依照咕狗大神的判斷,將搜尋的結果分成「道德、不太道德、邪惡」(Good, Bad, Ugly) 三類。
壞狗的英文名字是 Bagle,因為 Google - Good +Bad =Bagle.
有興趣的人,可以到 Bagle 試試看。不過似乎 Google 的人工或智慧還不是那麼強,所以很多判斷很無厘頭,也許你會發現原來自己的照片被 Google 認為不適合讓小孩子看。不管怎麼樣,看看 Google 到底認為哪些圖片是限制級、不想讓你看,也挺有趣的。似乎人名和英文的判斷會比較準一點。
更新:
感謝各位的留言和回應(也包含PTT、黑米、推推王上面的)。
小明建議的名字:「悖骨」也不錯,頗有一點反叛的味道。原本的 More Bad,More Ugly,也改成了問句「More Good? More Bad? More Ugly?」,為善為惡只在各位的一念之間,可以自己決定。


更新:目前因為年久失修,已經無效。


技術細節:
這是一個概念測試,所以很多東西還不完整,比方倒退瀏覽功能鍵還沒有支援,一些搜尋結果資訊也不完整。另外 UI 也不是太好。
雖然「全部-好=壞」這個概念很簡單,但是實際要寫成程式有點麻煩,主要是 Ajax 的技術細節。照例,我不想自己架設主機,所以要用寄生蟲的方式。但 google image 沒有好用的 API(video有 rss,可以配上 google ajax feed api),當然可以用 openkapow, bookmarklet, grease monkey 等方式達成,但這次我試著使用 Google 翻譯來完成。Google cache 應該也可以這樣玩。
基本上,這是把 Google 翻譯當成匿名瀏覽的用法,所以用一般的匿名瀏覽網站也許也能辦到。不過用 Google 翻譯的好處是 Google 太強壯,不會倒,而且一些 Ajax 動作比較直接。

2007年10月23日 星期二

私人基金必勝法

昨天上午在電視上看到一小段「大學生了沒」,裡面一位學生提到,他幫別人投資,保障本金,但是超過 10% 的獲利則算他厲害,他會拿走。
不清楚這個 10% 是多久的投資,當成是一年好了。這樣從投資人的觀點來看,好像不錯,穩賺不賠,但事實上,套句詐欺遊戲的話,經理人有必勝法。
當然你會問,投資人看起來是穩賺不賠啊?如果經理人有必勝法,那麼錢從哪裡來?
其實錢是從投資人的機會成本裏面來的。
我們假設銀行的年利率是 2.5% 好了,如果投資人把錢拿去存,一年後他會得到 2.5% 的利息。
等而下之的經理人可以欺騙投資人賠錢,偷竊利息。但這樣就沒意思了,我們假設經理人守規矩。
假設這個經理人受到五個投資人委託,每個人投資一千萬,這個經理人可以將這五千萬放入銀行,然後拿回一百二十五萬利息,所以每個投資人目前各有一千零二十五萬。然後呢,經理人將這五筆錢投資一場「賭博」,五個人只有一個贏家,四個輸家每人付給贏家五十萬,總共兩百萬。所以呢,變成一個人有一千兩百二十五萬,四個人有九百七十五萬。
經理人可以很講信用替那四個輸家吞下虧損,還給那四個人的本金一千萬。但是對於獲利的那個投資人呢,他給他一千一百萬。結算下來,經理人不費吹灰之力就賺到了二十五萬。
定存加上「賭博」只是為了說明起見,簡化的模型,技術上呢,可以操作一些市面上的投資工具達到類似的效果。
二十五萬也有點少,不過一來反正無本,增加規模數字就會變大。二來呢,其實一般經理人應該很容易讓平均的投資報酬率超過 2.5%。
假設經理人預計一年的獲利期望值為 7% 好了,然後我們也不要浪費精神去像上面那樣弄歪機率分佈,我們假設獲利的機率分佈是對稱的,比方自然分佈。那麼如果改成虧損和超過 13%之後算經理人的,那麼經理人的獲利會剛好是零。但是現在 10% 之後就算是經理人的,所以這中間的差距就是經理人賺的。多少不論,因為跟機率分佈有關,但這是無本的。
但是只要操作到年平均報酬率 7% 就能拿錢,我覺得是個好工作。
當然,經理人的確替投資人負擔了許多風險,但是這個值不值得投資人損失的利潤,就見仁見智了。

2007年9月21日 星期五

關於夢


應該有不少人有在夢裡面做夢的經驗,或者至少有以為醒來不是真的醒來的經驗。
也有一些人可能會有在夢中知道自己在做夢的經驗(清醒夢),而且常常可以部份或者任意的控制夢境;這大概是目前最接近全像甲板的體驗吧?
但是如果你在做夢中夢的時候,「知道」自己是在做夢,那麼這樣算不算是真的知道自己在做夢?在夢中夢,你以為你能任意「控制」夢境,但是這樣算不算是真的控制夢境?

昨天做了一個夢還挺有趣的,在路上跑步的時候,發現有幾台自行車沒有人自動在跑。發現有幾個人在後面跟著自行車觀察。原來這些人是自行車教練和車手,自行車其實是在重播之前車手跑過的路程。藉由觀察跑過的軌跡,他們可以研究分析前面騎過的優缺點。
後來下雨了,他們只好跑進室內,用電腦模擬的方式重現之前的路徑。
其中還有一段是車手衝太快,衝到泥巴裡面了。當然車上的記錄器只能紀錄有限的資訊,但藉由電腦分析自動處理,可以還原出擬真的狀況。
這種東西當做發明還挺有趣的。

2007年6月26日 星期二

毛毛人



開會時隨手在紙上畫的。

2007年6月21日 星期四

腳尾米


這個是這兩天很有名的腳尾米。內容是
這是一部有關台灣電視新聞的紀錄片,內容是我們設計了一些假新聞事件然後誘發電視新聞媒體採訪,成果方面讓我們非常震撼,因為總共有4家電視台分別採訪了我們的假事件,而且在製作過程我們也發現了很多電視台的弊端,希望各位能做最有力的見證者!
我的感想是,這部影片的創作者想表達的重點太多,有一些陳義較高,較有爭議。比方說裡面一直強調的是,什麼才「應該」叫做新聞。不過,我想大家比較感興趣、或者說有共鳴的部份是電視媒體製造新聞畫面的方式。這應該也是平面媒體和電視媒體不同的地方。
有看過電視記者採訪的人,大概都會對他們這種安排畫面的方式不以為然。他們常常會要求受訪者做特定的動作、引導受訪者說特定的話、斷章取義、甚至加以扭曲。
這個要怪誰,我也不知道,總之我們的第一印象就是這些電視記者失去了工作精神。
他們也許不過是龐大國家機器中的腐敗媒體結構下的貪婪副產品裡面的寄生蟲旁邊的小囉嘍(我們是被龐大國家機器中的腐敗媒體結構下的貪婪副產品裡面的寄生蟲旁邊的小囉嘍欺騙的笨觀眾),但是小偷偷東西,法律還是抓小偷,不是把整個社會抓起來。